试管婴儿个税申报(2019试管婴儿费用纳入医保报销)
- 作者: 马舒阳
- 发布时间:2024-11-05
1、试管婴儿个税申报
试管婴儿个税申报相关规定
免税项目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2条规定,以下费用可以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:
医疗费用,包括试管婴儿治疗费用。
扣除方式:
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,扣除限额为本年度收入的6万元。
夫妻一方为残疾人或者子女为残疾人的,夫妻一方的扣除限额增加3万元,另一方不变。
纳税人以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的名义支付的医疗费用,可以由纳税人扣除,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申报流程:
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,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扣除试管婴儿治疗费用。
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或收据作为证明材料。
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:
网上申报: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(etax.chinatax.gov.cn)进行申报。
税务局办税厅申报: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税务局办税厅进行申报。
注意事项:
试管婴儿治疗费用扣除限额为每年6万元。超出限额部分不得扣除。
纳税人扣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不予认可。
纳税人在扣除医疗费用时,应注意避税风险,避免虚报或重复扣除。
其他相关政策:
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支持试管婴儿的补贴政策,纳税人在享受政府补贴的同时,也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扣除。
2、2019试管婴儿费用纳入医保报销
目前,试管婴儿费用尚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。
3、2019年试管婴儿报销新政策
2019年试管婴儿报销新政策
基本政策
从2019年1月1日起,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享受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
报销范围
符合规定的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,包括取卵、胚胎培养、胚胎移植等。
检查费、用药费、手术费、胚胎冷冻保存费等。
报销条件
夫妻双方均符合以下条件:
结婚且持有结婚证。
女方年龄在25至49周岁。
夫妻双方均无影响生育的重大疾病或遗传病史。
女方需患有以下疾病:
输卵管性不孕症
排卵障碍
重度少弱精子症
不明原因不孕症
报销流程
1. 申请:符合条件的夫妻向所在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。
2. 审核: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夫妻双方资料,确定是否符合报销条件。
3. 缴费:夫妻双方缴纳辅助生殖技术自付费用。
4. 报销: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。
报销比例
起付线:符合条件的夫妻每人每年1.5万元。
报销比例:60%。
报销上限:夫妻双方累计最高报销5万元。
其他补充
试管婴儿报销只能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。
报销额度视具体地区医保政策而定。
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导致失业的,可享受失业保险补贴。
4、试管婴儿补助政策相关法律法规
试管婴儿补助政策相关法律法规
一、国家层面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(2015年修订)
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(2001年卫生部令第71号)
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》(卫生部等五部门2001年发布)
《关于印发〈减轻不孕不育症患者经济负担十三项措施〉的通知》(国家卫健委等七部门2021年发布)
二、地方层面
部分省市出台了针对试管婴儿的补助政策,具体规定如下:
部分省市试管婴儿补助政策
| 省/市 | 补助对象 | 补助金额 | 补助范围 |
|||||
| 北京 | 无子女的已婚夫妇 | 每周期最高6000元 | 促排卵、取卵、胚胎培养等费用 |
| 上海 | 已婚无子女夫妇 | 每周期最高8000元 | 体外受精、胚胎移植等费用 |
| 浙江 |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已婚夫妇 | 每周期最高12000元 | 促排卵、取卵、胚胎培养等费用 |
| 江苏 | 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已婚夫妇 | 每周期最高6000元 | 促排卵、取卵、胚胎移植等费用 |
| 广东 | 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已婚夫妇 | 每周期最高6000元 | 促排卵、取卵、胚胎培养等费用 |
| 湖南 | 持有湖南省居住证的已婚夫妇 | 每周期最高3000元 | 促排卵、取卵、胚胎移植等费用 |
三、其他相关规定
《医疗保险管理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2020年发布)规定,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辅助生殖技术费用。
各地医保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,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范围。
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》(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发布)指出,要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。
注意:
具体补助政策可能会因省市而异,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生育服务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