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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管婴儿个税申报(2019试管婴儿费用纳入医保报销)

  • 作者: 马舒阳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11-05


1、试管婴儿个税申报

试管婴儿个税申报相关规定

免税项目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2条规定,以下费用可以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:

医疗费用,包括试管婴儿治疗费用。

扣除方式:

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,扣除限额为本年度收入的6万元。

夫妻一方为残疾人或者子女为残疾人的,夫妻一方的扣除限额增加3万元,另一方不变。

纳税人以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的名义支付的医疗费用,可以由纳税人扣除,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申报流程:

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,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扣除试管婴儿治疗费用。

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或收据作为证明材料。

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:

网上申报: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(etax.chinatax.gov.cn)进行申报。

税务局办税厅申报: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税务局办税厅进行申报。

注意事项:

试管婴儿治疗费用扣除限额为每年6万元。超出限额部分不得扣除。

纳税人扣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不予认可。

纳税人在扣除医疗费用时,应注意避税风险,避免虚报或重复扣除。

其他相关政策:

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支持试管婴儿的补贴政策,纳税人在享受政府补贴的同时,也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扣除。

2、2019试管婴儿费用纳入医保报销

目前,试管婴儿费用尚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。

3、2019年试管婴儿报销新政策

2019年试管婴儿报销新政策

基本政策

从2019年1月1日起,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享受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

报销范围

符合规定的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,包括取卵、胚胎培养、胚胎移植等。

检查费、用药费、手术费、胚胎冷冻保存费等。

报销条件

夫妻双方均符合以下条件:

结婚且持有结婚证。

女方年龄在25至49周岁。

夫妻双方均无影响生育的重大疾病或遗传病史。

女方需患有以下疾病:

输卵管性不孕症

排卵障碍

重度少弱精子症

不明原因不孕症

报销流程

1. 申请:符合条件的夫妻向所在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。

2. 审核: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夫妻双方资料,确定是否符合报销条件。

3. 缴费:夫妻双方缴纳辅助生殖技术自付费用。

4. 报销: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。

报销比例

起付线:符合条件的夫妻每人每年1.5万元。

报销比例:60%。

报销上限:夫妻双方累计最高报销5万元。

其他补充

试管婴儿报销只能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。

报销额度视具体地区医保政策而定。

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导致失业的,可享受失业保险补贴。

4、试管婴儿补助政策相关法律法规

试管婴儿补助政策相关法律法规

一、国家层面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(2015年修订)

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(2001年卫生部令第71号)

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》(卫生部等五部门2001年发布)

《关于印发〈减轻不孕不育症患者经济负担十三项措施〉的通知》(国家卫健委等七部门2021年发布)

二、地方层面

部分省市出台了针对试管婴儿的补助政策,具体规定如下:

部分省市试管婴儿补助政策

| 省/市 | 补助对象 | 补助金额 | 补助范围 |

|||||

| 北京 | 无子女的已婚夫妇 | 每周期最高6000元 | 促排卵、取卵、胚胎培养等费用 |

| 上海 | 已婚无子女夫妇 | 每周期最高8000元 | 体外受精、胚胎移植等费用 |

| 浙江 |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已婚夫妇 | 每周期最高12000元 | 促排卵、取卵、胚胎培养等费用 |

| 江苏 | 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已婚夫妇 | 每周期最高6000元 | 促排卵、取卵、胚胎移植等费用 |

| 广东 | 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已婚夫妇 | 每周期最高6000元 | 促排卵、取卵、胚胎培养等费用 |

| 湖南 | 持有湖南省居住证的已婚夫妇 | 每周期最高3000元 | 促排卵、取卵、胚胎移植等费用 |

三、其他相关规定

《医疗保险管理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2020年发布)规定,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辅助生殖技术费用。

各地医保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,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范围。

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》(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发布)指出,要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。

注意:

具体补助政策可能会因省市而异,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生育服务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