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(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是多少天)
- 作者: 王羿琛
- 发布时间:2024-04-19
1、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
试管婴儿产假相关法律规定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141号)
第十二条 怀孕女职工在妊娠期内,增加产前检查时间,相应减少工作时间。对怀孕不满4个月的女职工,每半月安排一次产前检查;怀孕满4个月至不足7个月的女职工,每月安排一次产前检查;怀孕满7个月至分娩的,每半月安排一次产前检查。女职工因产前检查或者其他原因需要休息的,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休息时间,并不得扣除其工资。
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。
《广东省实施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〉办法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04号)
第十五条 适用本办法地区内的女职工享受生育假98天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。
备注:
上述规定适用于所有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生育的女性。
具体产假天数和相关待遇可能因地区或用人单位的规定而有所不同。
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,工资待遇不应受到影响。
2、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是多少天
98天
3、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是什么
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
第十五条 哺乳期的女职工,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哺乳时间;女性职工生殖期保健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六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(三)剥夺或者限制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假的权利或者医疗期的权利。
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
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,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,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。
第七十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期间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。
社会保险法
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已经按照国家规定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
生育保险条例
第十四条 女职工生育,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。
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发给:
(一)按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。
(二)生育津贴至少相当于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80%。
第十七条 职工休产假期间,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中断,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
根据上述法律法规,试管婴儿产假规定与自然怀孕产假相同,女职工均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。
4、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最新
试管婴儿产假最新法律规定
生育津贴
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的试管婴儿母亲,可享受与自然怀孕母亲相同的生育津贴。
产假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
女职工怀孕后,需向用人单位提供准生证或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,即可享受产假。
产假期限为98天(单胎),112天(双胎及以上)。
产假期间工资待遇
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而降低其工资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。
产假期间,女职工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。
延长产假(特殊情况)
如果试管婴儿母亲在产假期间遇到特殊情况,如早产、难产、新生儿疾病等,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产假的申请。
用人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产假,最长不超过30天。
产假后复工
产假结束后,女职工应及时复工。
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而拒绝其复工。
相关法律法规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
《生育保险条例》
《劳动合同法》
注意事项
女职工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试管婴儿妊娠情况。
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生育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费用发票。
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女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