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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(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是多少天)

  • 作者: 王羿琛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4-19


1、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

试管婴儿产假相关法律规定
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141号)

第十二条 怀孕女职工在妊娠期内,增加产前检查时间,相应减少工作时间。对怀孕不满4个月的女职工,每半月安排一次产前检查;怀孕满4个月至不足7个月的女职工,每月安排一次产前检查;怀孕满7个月至分娩的,每半月安排一次产前检查。女职工因产前检查或者其他原因需要休息的,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休息时间,并不得扣除其工资。

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。

《广东省实施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〉办法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04号)

第十五条 适用本办法地区内的女职工享受生育假98天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。

备注:

上述规定适用于所有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生育的女性。

具体产假天数和相关待遇可能因地区或用人单位的规定而有所不同。

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,工资待遇不应受到影响。

2、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是多少天

98天

3、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是什么

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

第十五条 哺乳期的女职工,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哺乳时间;女性职工生殖期保健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六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
(三)剥夺或者限制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假的权利或者医疗期的权利。

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

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,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,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。

第七十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期间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。

社会保险法

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已经按照国家规定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

生育保险条例

第十四条 女职工生育,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。

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发给:

(一)按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。

(二)生育津贴至少相当于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80%。

第十七条 职工休产假期间,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中断,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

根据上述法律法规,试管婴儿产假规定与自然怀孕产假相同,女职工均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。

4、试管婴儿产假法律规定最新

试管婴儿产假最新法律规定

生育津贴

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的试管婴儿母亲,可享受与自然怀孕母亲相同的生育津贴。

产假
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

女职工怀孕后,需向用人单位提供准生证或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,即可享受产假。

产假期限为98天(单胎),112天(双胎及以上)。

产假期间工资待遇

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而降低其工资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。

产假期间,女职工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。

延长产假(特殊情况)

如果试管婴儿母亲在产假期间遇到特殊情况,如早产、难产、新生儿疾病等,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产假的申请。

用人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产假,最长不超过30天。

产假后复工

产假结束后,女职工应及时复工。

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而拒绝其复工。

相关法律法规
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

《生育保险条例》

《劳动合同法》

注意事项

女职工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试管婴儿妊娠情况。

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生育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费用发票。

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女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