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试管婴儿医保报销
- 作者: 胡念一
- 发布时间:2024-02-13
辽宁省试管婴儿医保报销
一、政策背景
2021年,辽宁省出台《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》,其中明确提出要将试管婴儿纳入医保报销范围,旨在减轻不孕不育家庭的经济负担,促进人口增长。
二、报销条件
1. 具有辽宁省户籍或持有辽宁省居住证。
2. 夫妻双方已婚,且结婚满3年。
3. 女方年龄在20至45周岁之间,男性年龄在20至55周岁之间。
4. 夫妻双方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。
5. 经诊断为不孕不育症,且符合试管婴儿治疗指征。
三、报销范围
1. 试管婴儿治疗费用:包括取卵、取精、培养、胚胎移植、黄体支持等。
2. 相关检查费用:包括精液分析、激素检查、输卵管造影等。
3. 促排卵药物费用:包括促排卵激素、HCG等。
四、报销比例
1.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:报销比例为50%。
2. 大病保险参保人员:报销比例为70%。
3. 困难家庭:经民政部门认定,可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。
五、报销程序
1.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。
2.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。
3. 申请人符合条件的,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发放《试管婴儿治疗费用报销通知书》。
4. 申请人凭《试管婴儿治疗费用报销通知书》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。
5. 治疗结束后,申请人凭相关票据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报销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 申请人必须在试管婴儿治疗前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,否则不能享受报销待遇(顺序不能颠倒)。
2. 医疗费用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。
3. 报销金额以医疗费用实际支付金额为准,不超过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规定的最高限额。
4. 报销时间一般为试管婴儿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。